美国第五任总统詹姆斯・门罗( lames Monroe,1758-1831年)
1823年,美国总统门罗在国情咨文中提出:“今后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已经独立自由的国家当作将来殖民的对象。”他又称,美国不干涉欧洲列强的内部事务,也不容许欧洲列强干预美洲的事务。这项咨文就是通常所说的“门罗宣言”。它包含的原则就是通常所说的“门罗主义”。
门罗主义的含义主要有三个:
一、对于欧洲各洲列强也不应再殖民美洲,或涉足美国与墨西哥等美洲国家之主权相关事务。
二、国之间的争端,或欧洲各国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的战事,美国保持中立。
三、但欧如果欧洲各国间的战事若发生于美洲,美国也将视为敌意行为。
表面上看,这个宣言以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换来欧洲列强不干涉美洲事务。
可事实上,当时的美国并不具备插手欧洲列强事务的能力,甚至不具备阻止欧洲陆军强国干涉美洲事务的能力。最终“门罗主义”得以确立,全仰仗着大英帝国在海上为美国提供了免费保护,大英帝国的强大海权阻断了欧洲大陆上的陆军强国对美洲事务的介入。之所以英国会如此行事,则是大英帝国的战略抉择。
因为美国的独立战争已经揭示了一个事实,英国无力深入干涉美洲大陆事务,只有欧洲大陆上的陆军强国才具备征服北美大陆的能力。但是,一旦这种陆权国家在北美建立起强大据点,必将在北美和欧洲两块大陆上对大英帝国形成夹击之势。所以,英国支持“门罗主义”并以其海上力量为美国提供免费保护,实在是迫不得已的选择。美国则搭了一个战略顺风车,顺势将整个美洲纳入到自己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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