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会导致什么后果?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那么究竟什么是举证责任,不履行举证的责任会有什么后果?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

案例:茅某某与龚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原告茅某某与被告龚某某于2011年5月相识于某某敬老院,2011年7月份双方开始在原告的住所地崇明县某某镇某某城某某室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2013年3月底,后被告离开原告居所至某某镇第一敬老院生活。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承担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原告为被告支付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其他生活开支。

裁判结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茅某某的诉讼请求。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称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曾约定日常生活开支由原告承担,被告每月支付原告生活费240元,双方的医疗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被告则否认约定的存在。原、被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除双方有约定外,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其他日常开支由一方承担均是合乎人情常理。现被告否认约定存在,原告就其主张也未提供充分证据,故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各项生活开支及费用等4021元的依据不足,对原告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裁判要点: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认定;举证不能的后果负担。

本案中,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但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导致法院无法查明原、被告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费用负担情况。故此,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所以,我们应当知道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法院是依据证据做出裁判的,而举证责任除少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一般都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是根据庭审调查和当事人的举证得出来的,所以法律事实并等于客观事实。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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